致全区人民的倡议书

2023/3/30 来源:不详

  致全区人民的倡议书

  广大市民朋友们:

  疫情发生以来,在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下,在广大市民朋友倾力参与下,全区始终保持“零病例”。近期,我市其他区出现了确诊病例,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。

  条例规定。根据《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规定,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、工作、生活、学习、旅游以及从事其他活动的境内外人员,应当配合国家和本市依法采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措施。违反条例规定,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或者危害扩大,给他人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的,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  前车之鉴。北京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三起案例。案例1:10月16日,确诊病例陈某林、刘某敏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、发热等症状,仍外出就餐、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。10月19日,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,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,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,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、药物。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林、刘某敏刑事立案侦查。案例2:10月17日至20日,昌平区宏福苑西区“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”负责人杨某、宏福苑小区“高远百康大药房”负责人王某娴,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、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、止咳、感冒、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,未依照规定,要求购买人进行“健康宝”扫码登记、体温测量,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,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某、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。案例3:10月22日,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,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、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,擅自翻越小区护栏,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,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,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泉、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。

  我们倡议:近日凡途经高、中风险地区和一例以上确诊病例地区的人员以及京外返京人员,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(单位)报备,如实报告旅居史,按照社区、村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监测、隔离管控、核酸检测等措施。广大市民要主动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流行病学调查、封闭管理、核酸采样、体温监测等防控措施。合理安排出行,不举办或参加聚集性活动,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,非紧要不出京。密切  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做对自己、对家庭、对社会负责的平谷人,科学健康防治,守卫平安家园!

  平谷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
  年10月2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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